可以指定公共工程指定材料嗎?

我們公認陳先生技術,但小叔是公務員,從事工程師,他希望請你施工,但要使用公共工程指定材料可以嗎?

你說的是“綁標”用的材料嗎?
內容:綁標材料歷史轉變

1.初期:政府工程未指定廠牌及施工規範,所以很多東西就是有就可以了。
例:鋁門窗只要寬/高符合就可以,鋁料厚度不管,往往使用最差的材料。

2.早期:綁標文化開始
政府規定使用材料要有商檢局“正字標記”,工法要符合CNS 規範,政府各單位發包均依規定執行,但綁標文化也開始了,各單位可規定三個符合規定品牌廠取一樣,但一家公司可以用3個品牌,明的符合規定,暗的已有特定廠商,任何營造廠標到工程必須用特定廠牌。

例:我在營造廠當工地主任時,營造股東之一就是進口防水材廠商,倉庫就在隔壁,材料一樣品牌有三個,跟幾個政府單位有很好默契,空白包裝,案場不同就貼不同A4手寫品牌。出廠證明、檢驗報告一定完整,馬虎不得,但其他廠牌絕對進不了該單位。

3.中期:技術綁標文化開始
廠商開始異議,A廠商產品符合規定,B廠商亦符合,A廠商可指定,B廠商為何不可?
政府單位為了保持和A廠商之默契,卻不能指定品牌,就使用技術性規定,這個規定就只有A廠商能過關。

例:
A.施工說明未指定廠商或品牌,施工圖中鋁窗有畫出鋁料剖面圖,符合這剖面鋁料只有某廠牌之某型號,其它廠牌要開模製造,成本不符,時間也來不及。
B.某金屬材料他規定要鍍某厚度的某金屬,但能有這種設備的公司台灣只有一家。
C.PU防水材料,彈性只需50/100延展性即可,卻規定100/100延展性,等於建築物垮了,防水材功能還在。諸如此類技術綁標不勝枚舉,經驗不足的工程人員被錯估形式害很慘。

4.近期:
政府單位或民間大小單位不親自設計或監工,大部份委託專業,顧問公司及建築師為業主依賴對象,採用那家專業公司又是問題了,那種方法最公平,當然是以投標最便宜為主。設計單位低價得標後,設計費用不足怎麼辦?殺頭生意有人做,賠錢生意沒人做。指定材料從中抽佣是必然的,政府單位當然是知道的,設計單位/廠商/政府單位-三足鼎立,“默契”不可少。施工人員常常被他們這些“默契”困擾,台灣明明很多好東西,設計圖偏偏指定外國貨,連磁磚及勾縫材都不放過,每個案場各種材料不可能精準計算

例:進口磁磚叫太多卻不能退貨,叫不足又要等幾個月船運,既貴又麻煩,伍澤元當住都局局長不就是高價買很多機器,因不通用零件取得不易,變成廢鐵一堆。

很多人為一點私利讓政府浪費很多大錢,這些故事正在台灣各地上演。政府指定材料(綁標用材料)並不是不好,只是高價買一般貨而已。本公司有做機關工程,有使用過特定材料,有人 問我它的“特性”,我會回答:

特性-1.貴 2.檢驗報告多 3.市面無法取得
好處-就是沒有什麼壞處